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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9-06-17       文章来源:       作者:

为了提高上海交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单位的财产安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该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的一般程序

1、如遇到紧急事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决定处理到何种地步、何种程度,但在原则上可处理则立即当场处理,并当即与实验动物中心主任联络,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向公安、消防、医院和卫生防疫等部门紧急求援,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自救,尽快控制灾情。

2、灾害发生后有关负责人应尽快赶赴现场,听取汇报,召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救援,同时维持秩序,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 在有人身危害的事故或自然灾害中,必须把人员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有条件时需采取措施,保障实验动物基本存活,如果条件不允许,工作人员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实验动物基本存活,IACUC和兽医协商后,对实验动物进行安乐死,对实验动物的救援应优先品系珍贵、基因修饰、实验中的实验动物。

二、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

1、实验动物中心正常运行时,必须保证水、电正常供应,不得无故停止供给。由于外来因素必须停供的,实验动物中心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应该立即向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汇报,以便及时调整相关工作,避免造成损失。

2、由于相关设备损坏引起的突发性停水、停电,设备管理员要立即通知物业工程部相关人员进行抢修,实验动物中心主任同时应向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汇报,由管理委员会协调工程部处理并备案。

三、实验动物外逃、咬伤的应急预案

1、发现动物外逃,应立即组织捕捉,同时应向管理委员会汇报。

2、被实验动物咬伤,必须立即用药皂(各卫生间)、清水反复多次冲洗15分钟,冲洗后用酒精、碘酒反复擦拭伤口(急救药箱)3次以上,伤口不宜包扎、缝合,应尽可能暴露伤口。

3、咬伤严重者,工作人员应协助实验人员联系校医院进一步处理伤口,并由职业健康与安全工作人员会向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汇报处理。

四、 火灾、意外灾害、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1、屏障系统内如果发生火灾、意外灾害、自然灾害等,应立即疏散屏障系统内人员至屏障外,并立即报告实验动物中心负责人、管理委员会及物业部管理人员等各方面人员。

2、发生火灾,如有条件,应及时切断机房所有空调及送排风电源。

五、实验动物发生传染病的应急预案

实验动物发生传染性疾病及人畜共患病时,应当立即报告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蔓延。重大动物疫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启动应急预案。

 

上海交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联系电话

实验动物中心主任

王朝霞:34208048,64512,13636452950

实验动物中心副主任

徐汪节:34208046,13918578198

实验动物中心兽医

舒加乐:64543,13916266974

实验动物中心设备管理员

齐锋: 64541,13764806180

实验动物中心安全员

马倩:34208047,64562,18818276195

消防科

所老师:54742383

动力科

钱老师:34204215,654327

校医院急诊电话

54742400

校保卫处报警电话

54749110

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兆国: 34205699,64502,13818741880

资实处安全与环保办公室

彭华松:34206083,66536

资实处生物安全负责人

丁珍菊:34206091,66516

上海市动管办

赵勇:50793648转81106、13641614401

常用的紧急联系电话

报警电话:110; 火警:119;救护,120